天津市红桥区个体户注册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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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注册,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中国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中国香港*性居民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中国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中国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中国澳门*性居民或者中国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